2017年重磅外汇新规详解

2017年重磅外汇新规详解
Cathy &nbsp 睿金财经RJ+ &nbsp2017-01-10

随着2016年12月31日新年烟火一起来临的,除了2017年,还有一系列关于如何加强管制境外汇款的新规。

这一新规主要涉及的内容有:

纵然每人每年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没有被下调,但是从新年伊始起,中国居民购汇时必须填写一份《个人购汇申请书》,购汇流程相交以往更为复杂,惩罚力度也相应加大。

新规还规定,凡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超过人民币5万元(合7190美元)及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及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都要缴送大额交易报告。

这样算来,要想在墨尔本买套房子,少说也要换100次澳币!看到这里,炒房团的小伙伴们都要惊呆了!



一旦出现购汇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局也将会依法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也就是说,列入“关注名单”者,此后两年都取消了5万购汇额度。

此外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等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如果,你以为这就是外汇局的大招,那就错了。

据彭博报道,不愿透露姓名知情人士称,中国官方通过模型、压力测试和调研,对2017年人民币汇率和资本外流情况做了预估和研判,并相应准备风险应对预案。该知情人士表示,根据预案,如果需要,考虑对国有企业重新实行经常项目项下按一定百分比强制结汇的措施。该措施将属于临时管理措施。他还透露,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已经鼓励部分国有企业对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进行结汇。至于个人会不会强制结汇 ,不敢妄言!